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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世界上有幾種愛存在?有人說屈指可數,有人說無法說清。說屈指可數是因為大家說最多的無非就是親情,友情,愛情,說不清楚的是因為我們還有大愛,有對陌生人的惻隱之心,有對大自然的崇拜,對喜歡明星的狂熱喜愛,如果說親情最無私,愛情最自私,那友情算甚麼呢?

     我們都會認識很多朋友,朋友甚麼意思?我們這一輩子會認識多少朋友?比如酒肉朋友,比如見面打招呼的朋友,比如你必須應付的客戶,或者在某個時間點你想和陌生人說話的時候,也可以稱呼他為朋友,情侶夫妻分手也可以叫朋友(如果對方還願意的話),事業或感情的競爭對手難道不是你的朋友嗎?在這個多元化的時代,朋友被賦予太多不同的含義,以前朋友一定是褒義詞的話,現在只能說是中性詞,這其中太多無奈和感慨不足外人道。但不管社會和別人怎麼定義朋友,至少在我字典里,朋友還是褒義詞,絕對的。
       認識志威和子俊的時候,我們都高一(當然我還有個小學認識的損友,林杰明,先不說他),說實話,我從來不認為我和他們是一路人,他們兩個給我的第一印象都不是很好,我第一次對志威有印象,是因為他那流里流氣的樣子,到處找人借作業抄滿臉賠笑的樣子,還喜歡惡作劇逗別人,作為我這個家教嚴厲的家庭出來的孩子,總會看不慣,所以我確實沒想過會和他玩到一起,父母一直告誡我,要近君子,遠小人,交友要慎重之類的話,我一直覺得這種話很煩很教條,直到我認識志威,真是讓我感覺活脫脫小人樣,喜歡欺負弱小,還喜歡有事沒事惹女生哭,人家哭他就笑,所以即使同班來往我們交往也不多,直到有一次我看到有高年級的學長來勒索我們一個瘦小的同學,旁邊的同學都視若無睹,只有他站出來,和人家拼,還發動其他同學跑去給老師報信,後來他被打的休了幾天假我才有所改觀,我覺得那不是一個人,我第一次對你自己看人的眼光有了懷疑,所以從他回到學校後,我對他有種莫名其妙的好奇,我很想驗證他到底是甚麼人,我第一次對男人有興趣就是對他,雖然我之前有個發小,林杰明,我們是真正一起長大的,所以不需要過多了解。我第一次主動和他打了招呼是中午吃飯時候,他當時看我的眼神無法描述,長期以來我一直有種優越感,因為長得不差,學習也不差,所以很多人會主動接近我,而且我也屬於來者不拒的人,唯獨對他我一直避而遠之,生怕自己被帶壞,後來我和他打招呼那一段,他顯得津津有味。
        “你知道你當時甚麼表情,有多傻嗎?就像窮親戚要來富親戚借錢攀關係一樣。”反正在他嘴裡,沒一句好話,後來隨著一起打籃球,一起和他玩遊戲,我們就熟了,我才慢慢了解到他的兩面性,沒錯,他確實很喜歡惡作劇更不是乖孩子,好學生,但他也不是甚麼小流氓,而且香港警匪片看得多,也喜歡軍人,所以很有正義感,那次才會充英雄幫助大家,事後還被他父母臭罵一頓。我還問他欺負那些內向老實的同學幹嘛?他說其實沒有惡意,只是希望和他們交流,只是他的交流方式是惡作劇耍他們,對他的這種交友方式我實在無法苟同,誰會喜歡把口香糖粘在你椅子上的同學?還交流?早恨死你了吧。
            至於子俊,我一直覺得他是個奇葩,外表外表斯斯文文,心裡一肚子壞水,他戴副眼鏡很深沉的樣子,老師問他甚麼他總能回答上來,而且滔滔不絕那種。但是他損人的時候也不遺餘力 ,有些女孩子會被他的假博學給迷倒,實際有時候他就是在亂扯,有次他忘記八大行星的土星,硬扯太陽也是,女生居然相信了,我不得不佩服他的吹牛功力,事實證明會吹牛未必就是壞事,在我不開心的時候他幫了我也不少,人生的際遇就是這樣,也許你覺得不靠譜的就是幫你最多的朋友,在我最窮困潦倒時候幫助我的也是他們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對愛,我們永遠迷茫,這也許未必是件壞事,也許也是提供我們一個不斷了解世界的機會,畢竟,甚麼都看透了,這世界也就不好玩了,我還是希望用好奇心態看帶著個一直變化的世界,看看它們還會給我多少未知的驚喜或痛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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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陈宗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